- 发布时间:2025-02-26
- 截止日期:2025-12-31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 1939 年,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太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山西省、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首诊定点医院。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1 |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6 | 40 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医学类 | 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 应届 博士毕业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
三、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 2025 年 12 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40 周岁以下( 1984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 未取得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
1.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 其中,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不能报考;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
5. 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
6.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 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 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 ( 聘 ) 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 ( 职业、执业 ) 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指定时间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卫健委网站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2025 年 12 月
2. 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 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2025 年 应届 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 、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博士岗位”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邮箱 [申请查看] 。
已就业的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70 分。
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1. 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 1 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 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卫健委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才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 后的 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和绩效待遇。
按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安家及生活补贴费、科研启动经费。
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 [2020]96 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 10 万元、科研经费 5 万元。
六、 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政策咨询: [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doc [申请查看]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 年 2 月 25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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