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13
- 截止日期:2025-12-31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 [2013]14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 —— 美丽的昌吉市,是一所拥有 66 年办学历史的区属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 15 个实体教学学院,另有医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文化旅游学院 3 个备案筹建学院,共有 57 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 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 4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教育)。
学校现有 1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1 个自治区重点学科, 10 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 3 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23 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工科引领,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培育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生态安全与生命健康国际院士港昌吉分港、院士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自治区众创空间,签约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共建天山实验室,建有 2 个地州级研究机构, 20 个校级研究机构。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高端人才(团队)视实际岗位需求而定。
三、引才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与优秀团队。
1.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 55 岁及以下,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等;
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2. 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近五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标志性成果,服务区域能力强劲,成果突出,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等。
(三)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分为三个层次,优秀博士一层次、二层次、三层次。
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四、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
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科研经费: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如申报立项各类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可获得丰厚的资金支持。
(三)子女入学: 昌吉学院现有附属中、小学,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段子女入学。
(四)其他支持: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 :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 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5 [a1] [申请查看] 效。
2. 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文件命名为 “ 应聘学院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发送至邮箱: (点击查看) ,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 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拟聘公示
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昌吉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公示有异议的,由昌吉学院组织(人事)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昌吉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昌吉学院,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6-12 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 6 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 12 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九号昌吉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蒋 老师);
邮政编码: 831100 。
昌吉学院
2025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docx [申请查看]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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