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 16 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 202 5 年南平 市属学校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 招聘岗位简章》(附件 1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 已与南平市教育局签订《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 2025 年 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
3 .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及以下 ( 在 1989 年 2 月 22 日至 2007 年 2 月 22 日期间出生 ) ;
5 .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 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应 于协议书规定时间内取得 ) ;
6. 其他条件, 详见《 202 5 年南平 市属学校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 招聘岗位简章》(附件 1 )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7 . 不得报考的情形:
(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2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 3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 4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 5 )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 6 )已被南平辖区的学校正式录用的人员 ;
( 7 )违反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相关规定的人员 。
三、 线上报名
2025 年 2 月 14 日 8 : 00 — 2 月 20 日 1 7 : 00 ,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 [申请查看])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报名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报名结果 ,报名通过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面试 。
申诉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2 月 21 日 12: 0 0 ,逾期不予受理。
四、 面试 办法与程序
1. 面试时间: 202 5 年 2 月 22 日(星期 六 )上午 8:00前到达候考室。
面试地点: 南平实验小学(武夷校区)(建阳区崇阳街道云谷社区云谷福瑞路 6号) 。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备课时间 40分钟,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
面试教材详见《面试安排表》(附件 2 )。
3. 面试评分。
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作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 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按程序报批后,可加试一场,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4. 面试注意事项
① 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 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
考生进入候考室起至面试结束前,禁止携带手机、各类手表、电子手环以及其它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与面试有关的材料,如已带入候考室,须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入闱后不得翻阅资料。
上述物品如有未及时上交者,经当场核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可在指定地点取回由工作人员保管的物品。
③ 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信息,不准串号代考,不准恶意扰乱面试场所秩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④ 考生应穿着得体,不得着制式服装(如公安、工商、部队等明显制式服装、作训服)以及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饰品。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直接或间接介绍或提及与本人简历有关的个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⑤ 考生面试结束取走随身物品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禁止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交流,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两者的面试资格。
⑥ 考生需充分考虑到面试期间的天气、交通、住宿等因素,出行时合理安排时间并注意安全,保管好自身物品,做好健康防护,提前做好前往面试集中地点的交通线路规划,确保准时到达。
为维持面试考点秩序,陪同家属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⑦ 面试结束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后续工作。
五、其他工作
1.面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并签订三方协议。
若考生自行放弃签订协议,应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
因考生自行放弃签订协议、资格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产生空额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2. 资格 复审 、体检、考察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及公示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需在要求时限内取得学历、学位 、教师资格 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聘用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5. 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 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 0599—[请申请后查看] 。
市属 学校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 《 岗位简章 》 。
附件: 1. 202 5 年 南平 市属学校福建省公费师范生专项 招 [申请查看] 聘岗位简章
2. 面试安排表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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