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2.应聘人员需接受跨校区开展工作。
(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学科负责人、骨干教师(含明湖学者);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学科负责人
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
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
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骨干教师(含明湖学者)
岗位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明湖学者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明湖骨干学者:面向成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限京内),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明湖优秀学者:面向成果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说明:各学院拟公开招聘的明湖学者,依托相关学科及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开展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登录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在线选择要应聘的岗位,填报信息并投递简历。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是本次公开招聘接收简历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申报无效。
特别提示:人才招聘平台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其中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5日。
(二)审查资格与初选
1.资格审查
学院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及本次公布的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第一轮资格审查。
学院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初选
报名结束一周内,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应向学院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工作成果、特长爱好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最高学位-应届/博士后出站/社会在职”命名发送至岗位联系人邮箱,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审查视频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不足1:5比例时,按符合要求的人数操作)确定拟进行后续考察人选。
(三)心理健康测评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四)组织实施考察
1.院级考察:用人部门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综合考察,原则上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且综合考察良好以上者为合格。
用人部门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对合格者进行综合排序,以1:2的比例推荐进入校级考察的名单。
2.校级考察: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对各用人部门提交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考察成绩不低于75分者为合格。
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根据面试和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视实际情况,部分岗位可允许递补1名候选人),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特别提示:未通过考察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学校体检报告。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背景调查,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八)聘用
经上述系列考察并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结束六个月内办理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原则上取消拟聘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与发展支持
1.学科负责人的薪酬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按照《北京建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支持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并按相应岗位提供住房补贴。
2.明湖学者参照《北京建筑大学明湖学者支持政策及考核要求实施细则》执行,提供相应的年薪、科研启动经费和住房补贴。
3.其他被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福利
1.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籍人才及家属办理北京市户口。
2.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特别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此次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官微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六、联系方式
(一)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
(二)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报名系统问题咨询人力资源处师老师,电话:[申请查看],邮箱:[申请查看]。
(三)关于学科负责人、明湖学者的待遇及支持政策,咨询人力资源处丁老师,电话:[申请查看],邮箱:[申请查看]。
北京建筑大学
2025年2月8日
附件:
1. 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申请查看]
原文出处: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