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06
- 截止日期:2025-02-28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招聘单位简介:
佛山市技师学院是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公办国家重点技工院校 , 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
学院位于佛山高新区,用地面积 426 亩,现有全日制在册学生 8000 名。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 名专业群带头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技师学院专业群带头人招聘岗位表》(附件 1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7 日 9:00 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17:00 。
(二)报名形式
1. 应聘者填写《佛山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群带头人报名表》(附件 2 )。
2. 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荣誉证书等)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
3.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邮箱: [申请查看] ,邮件以“应聘者姓名 + 应聘岗位 + 毕业院校”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 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年龄、工作经历等)均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 6 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 4 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 2 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
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果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佛山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学院成立专业群带头人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业绩成果、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 试行 ) 》 ( 粤人社发 [2010]382 号 ) 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 ( 粤人社发 [2010]276 号 ) 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佛山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电话、短信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在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 301 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 301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监督投诉电话: [申请查看]
电子邮箱: [申请查看]
附件:
1. 佛山市技师学院专业群带头人招聘岗位表 [申请查看]
2. 佛山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群带头人报名表 [申请查看]
佛山市技师学院
2025 年 1 月 26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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