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先进技术创新研究院是光学工程、精密仪器、机械电子工程、物理光学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集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为一体的科研机构。
研究院以光机电一体化、光学精密仪器、光学测试测量、光电探测成像的新机理 / 新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在光学遥感探测、生物医学成像、计算成像、计算机视觉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
研究院现有专职科研教师 65 人,聘任客座教授 10 人,实验技术人员与工程师 5 人,在读硕博士研究生约 150 人。
拥有光电综合检测实验室、特种环境模拟实验室、千级光学洁净室等 10 个专业科研实验室。
研究院坐落在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有山,山中有城,天然环境优越,有榕城、温泉城等美称,是国家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开放城市,兼具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学科方向 | 专业要求 | 主要研究方向 |
光学 | 光学工程、物理学等相关专业 | 光电探测与成像,光学测试与光电检测、新型光学元器件等。 |
精密仪器 |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 超精密光学制造技术、复杂新型光学系统设计与加工技术、微纳光学元器件的设计与加工检测。 |
智能机电 | 机械工程、机器人、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 智能机电、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及控制、高速高精度多轴运动控制、机器人系统。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器人、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光电检测理论和方法,机器学习、增强智能形态的人工智能、数字图像处理、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的软件与硬件开发。 |
岗位 1 .国家级领军人才
不设申报条件;
待遇一人一议。
岗位 2 .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
( 1 )国家配套: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2 )省级配套: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者(海外项目),按文件执行相应引进待遇。
( 3 )学校配套:
①岗位:聘任到正高岗位,并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②薪酬:年薪不少于 60 万元。
③过渡房(或租房补助)、安家补贴: 150 万元。
④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 300-500 万元、人文社科 50 万元(含国家、福建省配套)。
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就学。
⑥基本达到领军教授 B 岗者,可聘任为福州大学特聘研究员(正高级职称),年薪不少于 45 万元、过渡房( 3 年)、安家补贴 120 万元。
岗位 3 .省级青年拔尖人才
( 1 )省级配套:按福建省相关政策执行。
( 2 )学校配套:
①岗位:直评正高岗位。
②薪酬:岗位奖金 18 万元 / 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③过渡房(或租房补助)、安家补贴: 100 万元。
④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 80 ~ 100 万元、人文社科 30 万元。
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就学。
岗位 4 .福建省教育科研引进人才(直评副高,正式编制)
①薪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②安家补贴: 25~40 万;
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元;
③引进生附加专项补助: 50 万元购房补助 +33 万元生活补助;
④提供幼儿园、小学中学一体化、公办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申报条件及详情参见:福建省引进生报考系统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
岗位 5 :旗山青年岗位
①薪酬:岗位奖金 10 万元 / 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②过渡房(或租房补助)、安家补贴: 40 万元;
③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 30 万元;
提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岗位 6 :青年讲师
①薪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②安家补贴: 25~30 万,配套科研启动费 5 ~ 15 万元;
提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③符合相关人才项目的,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岗位 7 :师资博士后
①薪酬:一般在站 3 年,年薪 35 万元,可同时享受科研奖励。
②在站期间工作成果积满 20 分及以上(详见文件积分表),可申请留校
③留校后直聘副研究员,在享受正常引进待遇的基础上额外叠加安家补贴 15 万元
④入选国家博后专项,出站后即可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岗工作,并按“海外旗山”提供待遇
⑤入职后前三年,免教学工作量硬性要求。
岗位 8 :研发工程师(本科以上学历)
薪酬:按国企聘任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省(境)外博士除了享受上述待遇外:
1. 引进后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 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过渡期三年),配套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3. 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
同时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人员,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类给予安家补助。
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同时享受福建省提供:①生活津贴: 2000 元 / 人•月,连续发放 5 年;
②住房补助:博士每人共 14 万元;
正高职称人员每人 18 万元,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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