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安新中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 拟公开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应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该学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4. 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 应聘者年龄 18 周岁到 30 周岁( 1994 年 1 月 17 日至 2007 年 1 月 17 日期间出生)。
6. 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 2025 年度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7.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入职前不能取得相应普通话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8. 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能在入职前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入职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
9.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正在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 20 名,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中学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8日9:00至2025年1月24日17:00。
2. 报名网址: [申请查看] 3.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1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网上缴纳考务费 100 元。
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5 日 17:00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且缴费成功,不予退费。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阅读理解、时事政治知识等,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两科合并一张试卷,考试时限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五、面试 1.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合格线为 60 分。
2.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成绩公布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 1.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 1:1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出生时间较晚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 自动放弃的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出生时间较晚者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确定人选签署就业协议。
十、聘用 签订协议人选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到安新中学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入职前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政策及待遇 1.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新县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纳入安新县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 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3. 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十二、报名咨询 (一)技术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二)用人单位电话: [申请查看] (三)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