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蕉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为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持有健康证;
男女不限;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一经录用招聘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三、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拟聘人员确定后,实行劳务派遣制。
聘用人员聘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期间教师、保育员薪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为本科学历5091.96元/月;
大专学历4891.96元/月;
高中及以上学历4291.96元/月,食宿自理。
四、其他
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招满即停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生职记”([申请查看]),注册(填写简历)/登录--搜索岗位--投递简历(简历需填写完整),并将教师证,毕业证上传至附件
3、联系电话:[申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