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下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 (四)应届毕业生中硕士学历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30周岁指1994年1月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学历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 平台([申请查看]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 2.应聘岗位。 3.完善信息。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④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⑤历届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需提供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 ③④⑤⑥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后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系统中的“应聘进程查询”了解应聘最新进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或资格审查现场告知应聘者。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 2.心理测试。 3.面试。 4.成绩计算及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分别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审议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各招聘岗位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笔试和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通知来校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录用后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二级单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五、有关事项 (—)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学校录用通知后7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处联系人:[申请查看],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 1.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2.中共党员证明 3.学生干部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 6.同意报考证明 安徽大学 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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