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1-09
- 截止日期:2025-01-14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范围及数量
本次为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 6 名。
遴选选聘的范围为: 黄龙县及县以下符合人事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遴选选聘范围不含: 省市驻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法院、检察院、教育和卫生系统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选聘条件
(一)遴选选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 1984 年 1 月 8 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职位(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目录;
毕业证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档次)。
6. 具有适应职位(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职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遴选选聘职位(岗位)所涉及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遴选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 1 )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遴选选聘的主要情形
1.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3.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 1 年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遴选选聘要求的。
三、遴选选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工作按照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选聘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任(聘)用资格。
(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 2 )报名地点: 黄龙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 );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所有考生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3 );
5. 所有考生须提供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文件、招录(聘)通知书、分配文件、干部介绍信、任现职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先综合能力测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 1 )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程序的凭证。
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2 )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
综合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 3 )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名单
综合能力测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划定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平均分的 70% 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职位(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数 1:3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 1:3 比例的职位(岗位),达到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线、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 4 )面试
面试满分为 100 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 5 )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70%+ 面试成绩 ×30% ,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
考试总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序。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职位(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公示工作由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任(聘)用人员。
拟任(聘)用人员名单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职位(岗位)及拟任(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情况。
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任(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拟任(聘)用人员由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试用,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任(聘)用,回原单位工作。
拟任(聘)用人员现职为乡科级副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或八级管理的,任(聘)用后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
拟任(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任(聘)用资格。
拟任(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任(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遴选选聘负责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岗位);
对于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任(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对于遴选选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所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报考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遴选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如出现 “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 ”“ 遴选选聘主管部门 ” 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请查看] 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申请查看]
2.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同意报考证明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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