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2-30
- 截止日期:2025-01-08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暂行办法》(营组通字 [2024]16 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选用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九级管理岗人员 1 名。
三、选调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选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1989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4.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选调范围为营口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历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经济学类专业;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 2 )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4 )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6 )应选者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 7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 8 )见习期未满的。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 + 面试方式进行。
五、选调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选调信息
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申请查看] )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6 日 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
3. 报名地址:营口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组织人事科 813 室。
4. 所需资料:
( 1 )填写《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1 );
( 2 )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证明(附件 2 );
( 4 )一寸近期照片 2 张。
5. 资格审查:报名期间,选调单位将在现场对申请选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6. 其他:如考生对资格审查程序有疑义,可拨打电话 [申请查看] 咨询。
(三)笔试内容与要求
1. 笔试内容:申论,时间为 60 分钟。
2. 分值:满分 100 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选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分值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 5:5 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 *0.5+ 面试成绩 *0.5= 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
根据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
(如成绩并列,则按照申论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
(六)综合考核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 1:2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与选用
拟选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调转、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公选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因个人原因,未予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准确,并要随时保持畅通;
因个人原因通信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 28 号营口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组织人事科 813 室
邮编: 115000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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