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优才计划”(武汉考点)公告 |
2024-12-27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天河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区决定于2025年1月在武汉设置考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天河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3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3.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9.已通过“2024年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北京和西安考点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7日17:00。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申请查看])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须知: (1)本次招聘公告每个考生限报其中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 宣讲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6日下午15:00,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7日8:30—11:30,14:00—17:00,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展厅。 (三)准考证打印 经现场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2025年1月8日下午17:00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面试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5年1月9-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试教形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5年1月12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河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招聘”栏目([申请查看])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三)对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穗天人才发〔2024〕1号)规定,新纳入我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重点人才,其中:青年教育人才单列给予15万元岗位绩效资助(详见《天河区基础教育人才支持指南》[申请查看]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 (三)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六)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申请查看](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 岗位需求表.xlsx [申请查看]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申请查看] 3. 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申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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