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请申请后查看]/2024-124188 | ||
组配分类 | 公招公选 | 发布机构 | 东吴镇 |
生成日期 | 2024-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东吴自来水厂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4-12-26 17:05 信息来源: 东吴镇 信息来源: 东吴镇 | ||||||||||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东吴自来水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东吴镇人民政府1号楼108政府办公室,咨询工作内容联系[申请查看]([请申请后查看]),提交报名材料联系[申请查看]([请申请后查看])。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3.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1:《鄞州区招聘报名表》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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