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2-13
- 截止日期:2024-12-15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设有总园、聚镇分园。
因工作需要,我园根据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辅 2 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辅岗 2 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 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 持有幼托机构健康证;
年龄 35 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参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 [2022]71 号)精神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 ,将个人简历(简历模板详见附件)发送至幼儿园邮箱 [申请查看] 。
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照片: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邮件请注明 “ 姓名 + 应聘岗位 + 电话号码 ” 。
(二)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郑 老师
五、面试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
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请保持电话通畅。
(二)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书
4. 托幼机构健康证
5. 无犯罪证明
6. 纸质简历
7. 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三)一经录用,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附件 : 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简历表 .docx [申请查看]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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