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环境健康与污染控制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
2024-11-21 09:31 (阅读 ) |
因 研究院 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科研助理 1 名 , 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校聘岗位,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 、年龄条件: 35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4 、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环境、地学、化学、生物等专业 背景。 5 、 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 、熟悉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事务及工作流程。 四、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执行。 1 、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应聘者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条件确定; 2 、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 、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 1 、 报名时间:即日起 - 2024 年 12 月 6 日 ; 2 、 应聘者请将 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等相关补充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邮箱: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邮件标题请注明 “ 应聘 岗位 + 学历 + 姓名 ” 。 3 、 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0:00 前在环境健康与污染控制研究院官网( [申请查看] )公布,并 邮件通知 参加下一阶段考试和面试。 七、 考试和面试 具体由 环境健康与污染控制研究院 组织。 八、 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职员的档案可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 九、 因应聘者放弃录用或学校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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