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
2024-09-14 |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名额、专业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进行判定。 二、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 (二)经济待遇。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4年9月22日9:00-12:00; (二)陕西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5:00; 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具体招聘时间待定。 (二)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在校学年成绩(加盖鲜章)。 3.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申请查看])首页“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 (二)健康状况。 (三)招聘范围。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入职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条件。 (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5年8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对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 (1)《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申请查看])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资格审查要求 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 (1)初面。 初面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复面。 (2)复面。 复面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录用。 (三)成绩公布及签订协议。 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于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申请查看])“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 已签订协议岗位将从招聘总需求中调减,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 (四)体检。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申请查看]。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申请查看](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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