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7-22
- 截止日期:2024-07-26
- 学历要求:其他及以上
为加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 ( 龙港市科技高中 ) 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共 9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学科 | 计划招聘数 |
1 | 高中语文 | 2 |
2 | 高中数学 | 4 |
3 | 高中化学 | 1 |
4 | 高中生物 | 1 |
5 | 高中政治 | 1 |
总计 | 9 |
二、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 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 县 ( 市区 ) 名师、名班主任,县 ( 市、区 ) 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 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年龄原则上在 45 周岁以下 (1979 年 1 月 1 日及后出生 ) 。
三、招聘程序
按照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 一 ) 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
2. 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 PDF 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毕业学校 (PDF 格式 ), 具体见附件 1 、 2 ,报名材料上传邮箱: [申请查看]
( 二 ) 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 三 ) 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 40% )、上课考核(试课 60% )二项。
( 四 ) 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 试行 ) 》执行。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 五 ) 公示、聘用
1.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 ( 劳动 ) 关系。
3. 引进人员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 ( 劳动 ) 合同,合同期限 6 年。
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 劳动 ) 合同。
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
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 一 ) 薪资待遇。
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 ( 试行 ) 》执行,特别优秀的,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
( 二 ) 职称聘任。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 三 ) 家属安排。
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
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 四 ) 人才待遇
① 配售配租住房。
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 A 类人才赠送一套 141m²-190m² 配售型人才住房;
向符合条件的 BC 类、 DE 类、 F1 类人才,分别配售 140m² 、 120m² 、 90m² 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 50% 、 60% 、 70%, 向 ABC 类人才免费配租 120m² 人才住房;
向符合条件的 DE 类、 F 类人才分别配租 90m² 、 40m² 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 30%, 累计不超过 5 年。
AB 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 CD 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 50% 。
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 租房补贴。
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 A 类人才 “ 一事一议 ”,BC 类、 DE 类、 F 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 5 年。
③ 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 150 万元、 50 万元、 30 万元。
五、其他说明
( 一 ) 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如人事关系接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温州市各县市区相关教师需经当地县级教育局同意调动或辞职)。
( 二 ) 对民办学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 三 ) 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 6 年 ( 含试用期 ) 。
( 四 ) 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
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 五)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 [申请查看]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申请查看]
附件 1. 龙港市 2024 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docx [申请查看]
附件 2. 报名材料清单目录 .docx [申请查看]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 年 7 月 1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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