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7-02
- 截止日期:2024-07-19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博士后作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主力军,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吸引高质量人才并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高端智库发展储备人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现公开招收 2024 年博士后。
一、单位简介
1956 年 6 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
2001 年 3 月,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人发 [2001]28 号)批准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6 年 2 月,更名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2020 年 3 月,经中央批准,正式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多年来,财科院坚持 “为党中央决策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开展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政策宣传和评估、研究生教育、国际智库交流合作。
作为国家高端智库,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为财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财科院现有 12 个研究机构,另有北京分院、数字财务研究所、投融资研究所等科研平台机构,此外还设有《财政研究》《财政科学》编辑部, 《财政研究》 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财政科学》 是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 扩展版 ) 。
财科院现有国家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 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1 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1 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87 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人员。
(二)申请人应已获得国内或国外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
(三)博士阶段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 1 篇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
刊发于国外期刊的论文需达到核心期刊同等水平。
(四)申请人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财科院,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申请人若为财科院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研究方向
(一)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研究
(二)科技财政、教育财政、文化财政研究
(三)资源环境、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公共政策研究
(四)政府资本预算、地方政府综合投资项目回报机制研究
(五)财政理论与政策、金融理论与政策、地方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
(六)国际财经、 G7 和金砖国家财政问题、财政与全球风险治理研究
(七)政府收入、国际税收、数字税研究
(八)社会保险精算、社会保障、卫生财政研究
(九)政府投资基金,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财政与央行的关系研究
(十)数字财政(含财务)、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
(十一)珠算珠心算保护传承与利用研究
(十二)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国家审计研究
(十三)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四、经费待遇及支持措施
(一)财科院拟进站博士后须按照全国博管办通知要求申报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1. 申报且通过全国博管办评审的博士后,资助方式为:国家资助 + 国家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 财科院年度考核资助。
( 1 )国家资助。
按照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国家资助分为 A 、 B 、 C 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28 万元、 18 万元、 12 万元,资助期为两年。
( 2 )国家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家资助 A 、 B 、 C 档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按照全国博管办通知要求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资助标准为 A 档 10 万元、 B 档 6 万元、 C 档 4 万元,由全国博管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 3 )财科院年度考核资助。
财科院将视其在站期间科研业绩及年度考核合格情况给予每人每年 3 万元资助,资助期为两年。
2. 申报但未通过全国博管办评审的博士后,资助方式为:财科院日常资助 + 财科院年度考核资助。
( 1 )财科院日常资助。
财科院将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 10 万元资助,资助期为两年。
( 2 )财科院年度考核资助。
财科院将视其在站期间科研业绩及年度考核合格情况给予每人每年 3 万元资助,资助期为两年。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财科院要求申报相关课题。
(三)提供研究工作办公场所及设备。
为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或生活补助。
(四)按照国家及财科院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待遇。
(五)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
出站报告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按照财科院有关规定,可申请一次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六)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与财科院、所在机构与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以及各类调研、学术交流活动。
鼓励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并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七)大力支持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
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资助出版;
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管会颁发的 “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
(八)博士后作为财科院一支重要的科研力量,积极参与院内科研工作,是财科院引进高端人才的主渠道。
对财科院招收培养的博士后,在社会化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收程序
(一)申请材料
1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申请表(附件 1 )。
2 、 2 名相关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 1 人须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附件 2 )。
3 、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申请人根据前述研究领域确定具体选题撰写研究计划,计划书格式不限,但必须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研究创新等内容( 3000-5000 字)。
4 、博士学位论文和至少 1 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CSSCI 期刊);
刊发于国外期刊的论文需达到核心期刊同等水平。
5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学位意见”)。
如为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招收流程及要求
1 、申请人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 17:00 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 [申请查看] ,邮件标题为“博士后申请 + 姓名 + 研究方向序号”,如“博士后申请 + 张三 + 研究方向(一)”。
2 、财科院将通过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拟招收人选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进站手续。
3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
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 、申请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5 、招收工作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分阶段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请查看]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电子信箱: [申请查看]
附件: 1.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申请表 [申请查看]
2. 专家推荐信 [申请查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4 年 6 月 2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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