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
2024年6月19日, 来源: |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书记员 3 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 周岁以下为 1989 年 6 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5.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 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 24 时。 3.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请将填好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白底照片电子版, 通过邮箱打包发送至[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或 [申请查看] ,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公司。 4.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 (二)考试 考试笔试 40% 、速录技能测试 20% 和面试 40% 。 1. 笔试。 2. 速录技能测试。 3. 面试。 特别说明: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现有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且考生愿意服从单位岗位安排的,可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布成绩单 1. 时间:在“东坡法眼”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2. 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5.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记录。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公众号“东坡法眼”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 2 个月。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 四、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内,专科生最低工资 3050 元 / 月,本科生最低工资 3250 元 / 月(以上最低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平时考核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工作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 (四)聘用人员享受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人员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1.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2.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入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 报考法院不解决住房; 4.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 6. 本公告及下一招聘环节信息均通过“东坡法眼”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考生未关注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8. 准考证在考试当天发放。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申请查看]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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