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
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人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人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9.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0.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11.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加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经研究,特制定《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年龄要求为 18 周岁以上( 2006 年 1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 50 周岁及以下( 1973 年 1 月 2 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
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人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人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 70% 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 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 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9.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 6 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0. 截止 2024 年 12 月在读的非 2024 届毕业生;
11. 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 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 2021 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2021 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 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1 ;
三、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
引才职位一经发布全年有效 , 随到随引。
已引进到位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未引进到位的岗位引才有效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聘者填写《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 2 )和《凯里学院 2024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附件 3 ),并将报名表、花名册、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投递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凯里学院根据岗位应聘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适时组织专家(考官)组,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在线面试方式进行面谈,面试成绩达 70 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凯里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 ( 国人部发〔 2005 〕 1 号 )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 试行 ) 有关内容的通知》 ( 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 )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 试行 ) 的通知》 ( 人社部发〔 2010 〕 82 号 ) 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为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我州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与单位约定相应的服务年限。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规定和程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 2018 〕 1 号)、《黔东南人才服务暂行办法》及《凯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兑现办法》执行(如政策有新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一)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人才层次 | 安家费(万元 ) (税后) | 基本科研启动经费 ( 万元 ) | |
自然科学类 | 社会科学类 | ||
第一、二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第三层次 | 100~90 | 50 | 30 |
第四层次 | 90~80 | 45 | 25 |
第五层次 | 80~50 | 40~20 | 22~15 |
详见附件 4: 《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
2024 年所引进博士所学专业是否列为紧缺专业或特需专业,由凯里学院人事处进行具体解释。
(二)薪资福利待遇
1. 享受国家、省和州内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2. 享受每月 800 元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3. 享受三年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4.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可协助调动或享受学校聘用同等工资待遇,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5. 子女高中及以下教育可在我州范围内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6. 学校提供校内公寓租住或周转房。
7. 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来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需提前预约)。
六、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活动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凯里学院统筹组织实施。
七、未尽事宜由凯里学院商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
1. 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申请查看]
2. 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申请查看]
3. 凯里学院 2024 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 [申请查看]
4. 关于印发《凯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凯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兑现办法》的通知 [申请查看]
5. 凯里学院简介 [申请查看]
地址: 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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