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请申请后查看]/2024-11917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鄞州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6月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 |||||||||||||||||||||
发布日期: 2024-06-05 11:13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水利局 | |||||||||||||||||||||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7日 2.报名邮箱:[申请查看]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申请查看](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1: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申请查看]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4年6月5日 | |||||||||||||||||||||
【打印本页】 [申请查看] 【关闭窗口】 [申请查看] |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