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 2021 〕 3 号)、《 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 通人社 〔 2021 〕 3 1 号 ) 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我 镇 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位,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12 人,负责村(社区) “ 秸秆禁烧 ” 巡查。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在劳动年龄段内且经 通州区 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3. 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 刘桥 户籍或在 刘桥镇 内有固定住所;
5.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 2020 〕 2 号)中第二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 11 类人员。
主要包括: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 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
3. 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 残疾人员;
5.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6. 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7. 军队退役人员;
8. 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 通州区 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 约 为 1 个月 ( 24 元 / 小时 / 人,每天工作 2 小时)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固定居住地所在 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报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截止时间: 202 4 年 6 月 5 日。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 2 张;
非 通州区 户籍人员提供 通州区 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 居住证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 通州区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一)。
2. 资格审核:各 镇 ( 街道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 审核 。
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
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面谈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
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谈得分由高到低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会在 通州区人力资源网 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 本公告由 刘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 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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