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请申请后查看]/2024-119398 | ||
组配分类 | 公招公选 | 发布机构 | 横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聘农村工作人员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4-06-17 17:09 信息来源: 横溪镇 信息来源: 横溪镇 | ||||||||||||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6月1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邮箱:[申请查看]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邮件名称写明: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 0574- [申请查看]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 1.按照招聘指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主要与应聘人员的交流为主。 (三)体检 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 2.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申请查看],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一:鄞州区横溪镇农村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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