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省公安厅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 “ 辅警 ”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共设 7 个岗位 , 计划招聘辅警 135 名。
具 体岗位及招聘计划、条件见附件 1 。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 法规 ;
2. 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
3. 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 4.8 (含)以上 ;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 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 能力 ;
5 .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计算均 截至 202 5 年 3 月 3 1 日 ;
6 . 应届毕业生要求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7. 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 结案 的;
3. 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 被开除公职 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的;
6. 其 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1 . 网上报名
时间 : 4 月 9 日 9 :00 至 4 月 15 日 16 :00
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 http:/ / zjks. [申请查看]. c n/ ) 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 4 月 9 日 9 :00 至 4 月 1 6 日 16 :00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 月 14 日 17 时前,对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同网公告一次。
通过资格初审 且 报名人数不足 1:3 比例的,视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同网公告。
3. 资格复审
时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0 日( 9:00-16:00 )
报考省看守所辅警资格复审地点:文一西路567号;
报考省留置看护所辅警资格复审地点:丰潭路409号,浙江省档案馆西一楼。
主要审查考生相关资格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 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并通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⑴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位 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纸质 版),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尚处申请阶段的,可暂提供学校核发的原始学历、学位证书及申请认证情况说明;
⑶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
⑷符合放宽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 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
1. 心理素质测评项目为 测试职业心理能力, 测评 为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 。
2 、 笔试 不指定辅导用书,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参加 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 、 本人居民身份证 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取消应聘资格。
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 3 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 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 , 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
时间:4月26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 地点 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 10 米 ×4 往返跑, 测评 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 2 。
参加测评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
测评不 达标者 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测评合格人员,按 1:2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时间、 地点 另行通知。
( 四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时间为 10 分钟, 满分 100 分 。
面试 成绩低于 60 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 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时间、 地点 另行通知。
( 五 ) 体检、 政治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60% 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 政治考核 对象。
如出现人数不足的情况,留置看护 1 、 2 、 3 、 4 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 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留置看护 5 、 6 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 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体检工作 按照 《 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 》 进行 。
政治考核参照 人民警察政治考察 和公安部 有关要求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 政治考核 。
( 六 )公示、 聘用
经体检、 政治考核 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 聘 人员,在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调剂、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 聘用 的,按规定办理 入职 手续。
三、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
1.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申请查看] );
2. 浙江人事考试网(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c n/ )。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 ,如: 心理素质测评 、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571 — 8728 6639 (浙江省公安厅机关纪委);
0571 — 8728 6686 (浙江省公安厅 政治部 )。
(五)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 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省看守所咨询电话: 0571 — [请申请后查看] ,联系人:[申请查看];
省 留置看护所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联系人: [申请查看]。
咨询时间: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30 。
附件: 1.
2.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 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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