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
因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35周岁(1989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32周岁(1992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 报考程序
( 一 )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 5 年 6月19日 —202 5 年 6 月 27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梅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发现 即取消 应聘 资格,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二 )资格初审
我院 对应聘人员 网上报名 信息进行资格 初审 。
( 三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 采取笔试 加 面试的方式进行 。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占综合成绩40%)
( 1 ) 入围笔试人员: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 2 ) 参加 笔试 人员名单 、 笔试 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 。
2.面试(占综合成绩60%)
( 1 ) 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 1: 3 比例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 。
招聘岗位 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 按 笔试 实际 合格人 数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 入围面试人员 是否符合本次招聘条件 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 我院 官网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四 )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 到 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
2.入围体检 人员名单 、 体检 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 我院 官网公布 , 未 按照我院安排进行体检 的 视为自动放弃。
( 五 )考察
1.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
2.组织考察: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 六 )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 人选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 用人员。
( 七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我院 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 八 )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 我院 与应届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 劳动 合同;
非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 劳动 合同。
四 、 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 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我院相关福利待遇 执行 。
(二)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1.经参加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纳入我院正式编制。
2. 享受广东省粤东西北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20-30万元。
3.享受梅州市“青梅计划”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
4. 医院给予各项补助共 50.2-60.2万元,其中一次性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5-35万元、生活补贴18万元(5年内按月发放)、租房补助7.2万元(2年内按月发放)。
5. 医院给予科研业绩奖励最高 42万元。
6.医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20万元。
7. 特别优秀的博士可申请年薪制,工资待遇 “一人一议”。
以上优惠政策均为现行政策标准,如遇政策变化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为准。
五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饶老师 、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 新峰路 6 3 号梅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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