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5日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流程
(一)岗位查询
招聘机关的招考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在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申请查看])及诚通人力官方公众号(微信号:CTHRmedia)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至6月5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至6月6日18:00;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查完毕,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报名人员过多,审查时间较长,影响提交报,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其中,5月26日至6月5日,每天10:00、14:00、18:00公布,6月6日18:00,公布网上报名阶段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6日9:00至6月9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公司(地址:天津西青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号楼1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自6月11日9:00起,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试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以上两项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5.2025年6月20日9:00,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信息。
(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1.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于6月26日至6月28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通知单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起;
2.资格复审须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退役军人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复印件,有见义勇为人员要求的,须提供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上述材料缺少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3.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4.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于体能测评当日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于7月5日和7月6日组织实施,考生请于7月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于7月1日9:00至7月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可于7月1日9:00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4.7月1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非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联系方式
网址:[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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