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5年引才专列引进“政聘企用”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5-05-2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集聚“ 5+4” 现代化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助推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决定 组织 59 家事业单位引进 173 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其中产业发展急需紧缺“政聘企用”人才 88 名,事业单位所需高层次人才 85 名。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 政聘企用”人才引进对象为:我市重点企业急需紧缺的具备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所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2025 年应届及 2023 、 2024 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 2025 年应届生应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学位证); 4. 属于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 2017 年以后国家统一招生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招聘政策; 5.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 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 1 《咸宁市 2025 年“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附件 2 《咸宁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或《事业单位人才岗位表》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 2 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既可以在“引才专列”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线上报名。 (一)现场报名 招聘会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4 日(周六)上午 9 : 00 ,地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潭楼一楼招聘厅。 现场报名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24 日(周六)上午 9 : 30 至 12 : 00 。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把 《咸宁市 2025 年引进“政聘企用”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压缩包( 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 + 岗位代码 + 联系方式 )发送至报考单位联系人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见《岗位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24 日(周六)上午 9 : 30 开始, 2025 年 6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8 : 00 截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 1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 2025 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 (四)年龄计算方式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 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是否存在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的情形进行严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 本次引才专列主要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超过 20 人以上(含 20 人)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谈考核的方法。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 20 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一)人才管理 ( 1 )“政聘企用”人才。 ( 2 )事业单位所需高层次人才。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三)生活补贴 博士每人每月 3000 元、硕士每人每月 1500 元,连续发放 3 年。 (四)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 (五)其他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 5 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 1.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 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3.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咸宁市 2025 年“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2. 咸宁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 咸宁市 2025 年引进“政聘企用”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申请查看]4. 诚信报考承诺书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5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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