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 学 202 5 年度 第二轮 公开招聘
管理岗和专业技术辅助岗 公告
为做好 202 5 年度 安徽医科大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0 〕 78 号) 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 计划
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本批次招聘管理岗位人员 1 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 1 名。
详见附件 1 。
本批次招录的人员 均 采用人事代理管理。
三、 招聘 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国(境)外取得 学历 学位者, 须 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
(五) 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 35 周岁及以下( 199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其他 涉及年龄的 依次类推),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在 30 周岁及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 25 周岁及以下。
历届毕业生年龄在应届毕业生年龄的基础上放宽 3 岁。
具有博士后或 3 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应届毕业生的基础上放宽 5 岁。
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 50 周岁。
退役士兵参加招录(聘)时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时间以士兵服现役期限作为依据 。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
(六)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工作时间达到 12 个月,即视为具有一年工作经历(其他涉及工作经历时间以此类推)。
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 七 ) 岗位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1 。
( 八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 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9. 报考 岗位出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 二章 所列 “ 岗位回避 ” 情形的。
四、 报名
自发布招聘公告 至报名结束的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 5 : 00 ),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 本人 有效 居民 身份证(正反面);
2.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 历 、 学位证书 ( 202 5 年高校 应届 毕业生 暂未取得最高学历 、 学位证书的 须提供 学校核发的 就业推荐表 和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历届毕业生要求有 一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7 月 31 日),须提供相关 工作 合同( 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工作证明 , 工作证明中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 ;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5. 岗位所要求其他证明材料 (如参与过国家级课题的相关证明材料、年龄放宽的证明材料等) ;
6. 知情承诺书(附件 4 )。
上述 1 至 6 材料 需扫描并整合成 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10MB )与附件 2 ( word )、附件 3(excel) 压缩后共同发送至附件 1 中提供的相应报名邮箱 ( 邮件主题须统一 命名为 “ 岗位代码 - 姓名 ” )。 [申请查看]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 录用 等资格。
五、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安徽医科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公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 3:1 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并在学校 人力资源部 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
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等组成。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 一 ) 统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公共(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
笔试成绩 一般 于考试结束 7 个工作日内在学校 人力资源部 网站公布。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顺序 , 根据 招聘岗位计划数 , 按 3 : 1 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的人选 ,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
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
(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 后续考核 资格 。
资格 复审 人员 须携带 《安徽 医科大学应聘人员 报名 审批表 》(见附件 2 ) 、 本人有效居民 身份证 、 高等教育各阶段 学历学位证书 等岗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 份(现场查验后,原件退还本人)。
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 三 ) 心理健康测评
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 四 ) 面试
管理岗位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立 考官组 , 每组 考官人数 不少于 5 人 且为奇数 ( 其中 校外 考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 二 )。
面试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分数即为面试成绩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 70 分,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 50 % 、面试成绩占 5 0% 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 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
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 并在学校 人力资源部 网站上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 2017 〕 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 参 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 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 )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3 〕 20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 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 2 次。
拟录用 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 录用 人员,将拟 录用 人员 名单 在学校 人力资源部 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
十、签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学校与 拟 录用人员签订合同 。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202 5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 录用 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报到时间内 来校报到工作,否则 取消录用资格 。
学校与录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五年,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包括在 服务期 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 正式 录用 ;
不合格的, 取消录用 。
十一、有关事宜
1. 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
2. 招聘岗位专业审查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
3. 应聘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 人力资源部 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申请查看] (安医大人力资源部) 。
附件: 1.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 第二轮 公开招聘管理岗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一览表
2. 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
3. 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
4. 知情承诺书
5. 报名投递格式及要求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