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直属的综合医院和临床带教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具有特色专业优势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
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胃肠病研究所(临床中心)、山东省骨伤康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靠单位,全国结直肠癌MDT示范单位,山东省卫生与健康普通外科新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山东省唯一的出国体检机构。
医院以“厚德精业、卓越仁和”为院训,以使命、品质、尊重为医院核心文化,秉承“以至善之术治病,以至爱之心待人”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全省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一直保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并先后被评为“全省健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群众满意单位”“山东省诚信医疗服务满意医院”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申请查看])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网站([申请查看])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报考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需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笔试,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有方向证明要求的,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申请查看]。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工作,岗位招满即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申请查看]
联系方式:[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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