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教师招聘 |
2025-05-06 |
一、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福建省二级达标学校。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即中学高级职称); 4.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能胜任高中教学; 5.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4月30日 ; 2.专业要求 (1)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须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国内高校出具的专业(课程)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8日9:00至 5月23日17:00 。 2.请应聘者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请查看] 。 投递简历文件命名:2025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并在发送后主动与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办公室联系 (电话:[申请查看]),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报名材料(电子版PDF)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无法提交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以上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回复邮件,报考者也可联系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办公室查询审查结果。 5.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5年5月下旬在中国平潭网、福建就业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五、考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1.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3.面试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阅,密切关注。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环节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国平潭网、福建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具体岗位聘用等级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根据上级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3.本次招聘的教师属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编制,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资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4.服务年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5.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联系人:[申请查看]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行政楼四楼办公室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 0591—[请申请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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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聘公告.png [申请查看] 】 附件【 岗位信息.png [申请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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