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人
衡阳师范学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6名
一、招聘 岗位 、 计划 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7个;
招聘计划46名,其中管理岗位招聘计划2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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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1)Z类岗位 2025年5月8日至7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F、X、G类岗位 2025年5月8日9:00至5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 (1)Z类岗位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申请查看]。
(2)F、X、G类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个人简历(Z类岗位提供);
(5)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6)招聘岗位要求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团委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
校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等主任、副主任;
校易班学生工作站部长及以上;
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
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8)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9)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时提供),仅F、X、G类岗位需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四、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申请查看](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申请查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详细公告 请点击 图片 查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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