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 2016 〕 182 号) 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现 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急需紧缺教师 1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招聘原 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岗位 1 名,具体条件详见 附件 《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2025 年第二批急需紧缺教师招聘计划表 》。
三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二) 招聘 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 年龄 要求 45 周岁以下( 1979 年 5 月 6 日后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 2 ) 现役军人 ;
( 3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 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 、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请直接填报《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2025 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初审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 [申请查看] ,待招聘工作人员初审后,电话通知考试事宜。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5 月 6 日 —5 月 1 2 日。
(三)注意事项
考生 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扫描成 pdf 文件,连同个人简历及报名表一并打包并以 “ 姓名 + 应聘岗位 ” 方式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申请查看]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 、 招聘 程序
( 一 ) 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具体要求: 1.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3.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 复审 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
职称证书原件;
居 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 3:1 才能开考。
确因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 15 人(含 15 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 15 人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 五 ) 面试
1.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试讲(以现行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及岗位要求为依据,现场抽取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5 人),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3. 每位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为 30 分钟,面试时间为 30 分钟。
4.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进行确认。
5. 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数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6.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 70 分。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 70 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 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 怀孕的 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2. 考察 采取查阅 学籍 档案、 人事档案、 听取学校 或单位 意见 等 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最终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 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 高至低依次 递补。
1.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 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 。
4.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 面试 、体检、考 察 等综合情况,由校(院)委 会议 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 并在 丽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 。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 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 招聘 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 、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进行处理。
七 、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拟于 2025 年 5 月起,于年内在核定的计划数内开展多次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为止。
每次招聘前将上轮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招聘条件调整情况和招聘公告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 、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0888- [请申请后查看]
(二)监督电话: 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 0888- [请申请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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