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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
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面议
· 校园招聘 · 大专
更新:4小时前
职位亮点
职位描述
性质: 全职
截止时间: 2025-05-08
岗位职责
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77名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 2 个岗位,招 若干 人
全部有编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5-04-29
  • 截止日期:2025-05-08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公告详情

根据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用人需求,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 77 人,其中 : 乌海市人民医院 40 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15 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11 人,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 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7 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 2 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 年龄一般要求为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 2025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7 月 31 日 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 2025 年 7 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 (不含)之前。
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 2025 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 2025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
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 [2021]18 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 历临床 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被聘用的且已具有规培证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发放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措施由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5 年 7 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仅限于医学类 临床医师岗,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岗位、形式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考试公告。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 时间: 2025 年 5 月 1 日 — 5 月 8 日

2. 网址:

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 1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 2 )。

( 2 )填写《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 报名登记表》(附件 3 ),提交正面免冠 2 寸照;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 3 )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 4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 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 )岗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6 )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
各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 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初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 《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 1 )

(三)现场面试

1. 面试时间: 2025 年 5 月 10 日 -11 日(具体安排详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面试安排表》附件 1 )。

2. 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

提示:应聘人员请于 5 月 10 日 -11 日按照《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面试安排表》中的面试时间,提前 40 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3. 本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医患沟通能力等,面试时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在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 参加应聘人员抽签的顺序号是在考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

6. 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以及贵重物品、书、本、纸、笔等,并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
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逐个上卫生间,保证同一时间卫生间只有一人。
考试结束,应按指定路线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7.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依次按照抽签顺序到面试室。
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完成面试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8. 本次校园招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组织单位进行加试(考试形式:面试)后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3.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025 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
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从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 体检

( 1 )体检工作由各直属公立医院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

( 2 )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 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对于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 公示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2. 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控制数管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本次校园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 3 年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
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校园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
如产生岗位空缺,可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调剂。
调剂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申请调剂至相同专业的其他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剂人选,并由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调剂结果。
岗位调剂的有关要求及最终调剂结果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
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校园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公告。

(八)本方案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 )

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 )

附件 1.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岗位表 .xls

附件 2.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doc

附件 3.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 2025 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doc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 该招聘信息转载自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官方招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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