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22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山西中医药大学于 1982 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 1986 年接收原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学生开始办学, 1989 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 2000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7 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4 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 “5+3” 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太原、晋中 2 个校区,下设 15 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 22 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专业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医、针灸、中药、护理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引进对象
引进方式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全职引进通过调动、公开招聘等方式,要求全职在校工作,档案、社保、人事关系均转入我校。
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模式,须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研水平等各项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
引进对象及相应条件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二、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本人或团队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学科 / 平台基地 / 团队建设、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维护、分析检测技术研究管理维护、动物房运行管理等情况测算业绩绩点,确定相应人才类型给予相关待遇。
(一)符合山西省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 [2020]96 号)执行。
(二)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执行。
(三)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实施办法》(山中医办发 [2023]9 号)给予相关待遇。
(四)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按照 “ 一人一策 ” 、 “ 一事一议 ” 办法研究决定。
三、引进程序
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技能骨干报名、考察、面试不受时间限制,常年引进。
优秀博士引进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 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以 “ 博士 + 姓名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命名打包发送至各学院(部)、实验平台报名邮箱。
提交材料包括:《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5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主要科研成果、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管理成效等材料的扫描件。
2. 各学院(部)、实验平台根据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发展潜力等。
3. 学校为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一)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报名、咨询人才工作部;
(二)技能骨干报名、咨询人事处;
(三)优秀博士报名、咨询各学院、人事处。
各部门联系方式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附件: 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5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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