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 08:59 作者:研究生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职辅导员16人,详细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对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7日12:00。
报名网站地址[申请查看]。
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校人事处进行在线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审核材料要求:
①本人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1);
两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蓝底)。
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附件2)。
③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⑤中共党员证明须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盖章(附件4)。
⑥曾从事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等工作的须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后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二)笔试(2025年5月17日)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主要包含岗位所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及心理测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心理测试:对符合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组成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成绩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形式:
面试包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申请查看])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和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体检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学校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入职后安家费、租房补贴、子女入学入园待遇与2025年高校教师岗位引进博士执行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立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告,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本公告由甘肃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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