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21
- 截止日期:2025-05-09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水利厅所属 2 家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承担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提供水文分析和预报成果,承担全省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二)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自理。
主要承担全省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开展水利科技推广、成果评价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水利科普宣传、对外水利学术交流与合作;
提供厅机关日常后勤服务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期间后勤保障等。
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1 )。
(一)招聘对象
1.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 水文预报研究 ” 岗招聘对象范围为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 水利科技推广 ” 岗招聘对象范围不限。
3.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7 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3 年、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 2025 年 7 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
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
2. 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 1 个岗位。
报名邮箱: [申请查看] 。
3. 报名材料:
( 1 )本人身份证(需正反面);
( 2 )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3 )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 )应聘人员可提供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 )并签名,和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制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 “ 应聘单位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文件大小不超过 20MB 。
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4.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在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 应聘资格取得
招聘单位将于 2025 年 5 月 11 日前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以及通过初审人员的准考证号码。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面试总分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申请查看] );
2. 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申请查看]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 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申请查看] ;
2. 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 [申请查看] 。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申请查看] ;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申请查看]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
附件: 1. 浙江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2025 年高层次人才( 博 士)招聘计划表 [申请查看]
2. 浙江 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申请查看]
2025 年 4 月 1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 2025/4/18 /art_1229743683_5894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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