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中心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与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发起成立,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深港产学研基地的管理体系下,致力于在前沿产融领域开展基于“政产学研资”模式的创新研究,探索前沿领域金融创新模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产业创新。
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开展金融科技和产融协同创新研究,帮助地方政府关于数字化产业金融生态体系的顶层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进行金融创新研究、金融资源导入、金融要素整合,并对区域内政府引导基金建设、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 ESG 生态体系建设、出海企业服务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工作提供专家智库服务。
博士后招聘方向 | 研究内容 | 专业要求 | 岗位描述 | 应聘条件 |
产业经济、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 | 开展产业经济、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发展、区域开放创新、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研究 |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 | (一)支撑地方政府开展产业创新、数字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顶层规划及政策研究,撰写相关研究报告,协助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二)承接项目组/课题组下达的专项调研任务,完成调研分析报告的撰写。 |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具有跨专业背景优先。 (三)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本年度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备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五)具有产业经济、数字经济、区域经济等领域研究、规划或咨询项目经验; (六)具有清晰的系统思维逻辑和结构化思考能力,乐于接触新知识,能够接受跨学科、跨专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挑战; (七)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文字提炼和公文撰写能力,可独立撰写研究报告,逻辑严谨、文笔通畅,能快速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归纳、总结; (八)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研究素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做事踏实负责、细致严谨。 |
(一)享受优厚的薪酬待遇,包括《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的补助,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五险一金等;
(二)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1.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以下情况申请生活补助之一
( 1 ) 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 60 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 2 )符合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 30 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人 12 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 3 )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 36 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2. 博士后期满出站后 6 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 36 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3. 深圳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 6 个月内与深圳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 1:1 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 个人简历及个人业绩资料,研究经历(包括学术论文及发表论文的目录、代表性著作、重要获奖情况等);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本人资历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考察合格者,按照博士后进站程序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后到深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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