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15
- 截止日期:2025-04-20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一、招收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廉洁自律。
2. 1990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院校应为 “ 双一流 ” 建设高校或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 200 位的 高校 博士毕业)。
4. 申请人 应于 博士期间以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 2 篇学术论文;
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 “ 优秀 ” ;
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者不严格要求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范围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
5. 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 国家 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 申请人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
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不得 申请其 博士导师继续担 任 博士后合作导师。
7. 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脱产全职从事研究工作,不招收在职博士后;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
二、招收类型
国家资助 博士后( B 、 C 档)。
三、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招收方向
合作导师及招收方向 _ 明细表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四、 经费待遇及支持措施
博士后日常经费: 国家资助 博士后 B 、 C 档,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等, B 档 18 万元 / 年, C 档 12 万元 / 年,资助期为两年。
科研经费:中国社科院博士后创新科研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不低 于国资 博士后 B 、 C 档标准。
博士后公寓: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提供可供租用的公寓。
博士后基金项目:在站期间博士后可申请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15 万元,面上资助 5 万元。
五、招收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招收流程
1. 申请人在博士后招收公告期内向指定电子邮箱提交申报材料。
2. 我院成立专家评审组,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3. 通过评审者将被推荐到全国博管会进行申报遴选。
4. 全国博管会按照 “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 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
5. 拟进站人员获选 “ 国家资助 博士后 ” 计划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提供电子版即可)
1. 国家资助 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 、 C 档)申报书(附件 1 )。
2.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公室证明。
3.2 篇(部)已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电子版)。
4. 身份证、户口本(卡)扫描件。
申请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前 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申请查看] , 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 “ 国资 博士后报名(姓名) ” 。
所有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待我单位评审结束后,由我站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及删除。
(三)招收进度安排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 月 22 日 止,申请人提交材料。
2. 4 月 25 日 前 ,我院博士后流动站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进行网上系统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 老师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电子邮箱: [申请查看]
申报截止日期: 202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博士后申请表(马研院博士后流动站)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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