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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江西省南昌市
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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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 “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 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1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 2025 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 2025 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 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条件中 “ 年龄 30 周岁以下 ” 是指 1994 年 3 月 26 日 以后出生, “ 年龄 35 周岁以下 ” 是指 1989 年 3 月 26 日 以后出生。
2. 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2025 年 2 月。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 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 2 ),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 1 )。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5.2025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 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6.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一经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17 : 00 止。
2. 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岗位联系邮箱进行报名。
邮件主题请注明拟应聘岗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例如:应聘 01 岗+张三+ [申请查看] )。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 1 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4.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 本人填写相应岗位的《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师资岗位应聘报名表》《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师资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3 、 4 );
②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 岗位条件 ” 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2025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④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⑤ 报考美术学院(岗位 05-06 )的,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须由学院或研究生院出具)及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
⑥ 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运动员等级证书、教练员证书、体育比赛证明、英语六级成绩证明、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须出具社保缴费记录及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等;
⑦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 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 5 );
⑨ 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5. 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不低于 3 : 1 的比例,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岗位计划数。
六、考核
1. 考核方式。
采取 “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 面试(试讲、说课) ” 的方式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试讲、说课)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 50% 、 50% ,均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 =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50%+ 面试(试讲、说课) ×50% (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试讲、说课)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进入面试(试讲、说课)环节。
对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 3:1 的岗位,该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面试(试讲、说课)。
3.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试讲、说课)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说课)(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 面试(试讲、说课)成绩低于 80 分者不予聘用。
5.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试讲、说课)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 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赣教规字 [2021]3 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3.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
4. 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岗,按本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面试(试讲、说课)成绩须达到 80 分及以上),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 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 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子女入学待遇。
3. 其他。
基本聘期 5 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本岗位服务 5 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联系人: 王 老师、 梁 老师
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申请查看]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 99 号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申请查看] 附件5: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docx [申请查看] 附件3:《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师资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申请查看] 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docx [申请查看] 附件4:《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师资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申请查看]
发布人: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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