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参聘和控制数人员)的公告 | |||||||||||||||||||||||||||||||||||||||||||||||||||||||||||||||||||||||||||||||||||||||||||||||||||||||||||||||||||||||||||||||||||||||||||||||||||||||||||||||||||||||||||||||||||||||||
2025-04-09 | |||||||||||||||||||||||||||||||||||||||||||||||||||||||||||||||||||||||||||||||||||||||||||||||||||||||||||||||||||||||||||||||||||||||||||||||||||||||||||||||||||||||||||||||||||||||||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本次共有8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27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教辅人员(非在编,以下简称参聘人员)以及30名控制数管理人员(非在编,以下简称控制数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5年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和《2025年福清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报考在融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的报考者,要求是从福清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清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报名第一天前毕业且退役。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 2025年住院医师规培合格的报考者,规培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天。 2025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工作经历计算放宽至2025年9月30日。 2025年住院医师规培合格的报考者,工作经历计算放宽到2025年9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时间。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报考者于2025年4月17日8:00至4月23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3、申诉时间:2025年4月17日8:00至4月24日12:00,审核不通过或报名信息不全的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补充报考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4、专门岗位若是4月21日上午12:00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取消专门岗位的限制,面向社会招聘。 5、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卫生健康系统医护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要求,并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开考报名比例的计算以申诉截止时点计算。 已报考不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上述不予开考的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 报名时间截止后,因条件不符合未能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不予改报。 未进行考试确认的,不影响岗位招聘计划数。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 1、仅公共面试或仅专业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超过10:1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除免笔试岗位(未达到应参加笔试的条件)外,通过报名的考生全部参加报考岗位相应的笔试。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受满分限制; (2)不能加分的情形:上述加分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3)加分需满足的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5、本次笔试,普通岗位工作人员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试卷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6、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5月11日(星期日),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安排在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安排在下午2:30—4:30。 7、成绩查询。 四、资格复审 1、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参看面试环节相关要求)的对象,都需要参加资格复审。 2、仅公共面试或仅专业面试岗位报考人员也应参加资格复审,但若是因报考人数多而调为先笔试后面试,则按下述方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需参加面试的人选应参加资格复审。 3、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4、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5、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6、信息核对。 五、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拟参加公共面试的对象也按上述方法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的人选为全部参加公共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福清市少体校教练员岗位、福清市融媒体中心高级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仅专业面试)的报考者全部确定为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 卫健系统仅公共面试的岗位的报考者全部确定为参加公共面试的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4、公共面试按照本次面试工作安排进行,专业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公共面试或专业面试成绩确定。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按如下办法执行: ①折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0.3+公共面试成绩*0.3+专业面试成绩*0.4 ②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申请查看])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名单公布前,如有因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 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八、择岗 需进行择岗的岗位,按从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处理原则同综合成绩的同分处理方法,但若需要加试面试,可现场抽签决定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九、聘用 1、拟聘人选由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申请查看])公示。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医护人员应在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十、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申请查看])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申请查看])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申请查看])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及其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由福建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或统筹安排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7、福建省生源是指学籍在福建省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9、福清市融媒体中心招聘高级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人员,若实际聘用的人员符合《福清市“融聚英才”行动计划》中《关于福清市支持宣传文化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卫健系统招聘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控制数人员岗位或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编内岗位,若实际聘用的人员符合《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卫健系统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融政规〔2024〕4号)中条件的,可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10、“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 11、根据文件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2、本方案所述的“参聘”人员,指按照《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榕政办[2021]65号)执行的福州市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本方案所述的“控制数”人员,指按照《福州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办法》(榕政办[2023]80号)执行的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科研教学、进修培训、继续教育、人事档案、考核奖惩、请休假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原则同编内人员。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 3.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招考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考试科目。 5、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十二、咨询和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福建就业网([申请查看])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申请查看]0836,监督电话:[申请查看]933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公布。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 公告附表.2025岗位信息表.xlsx [申请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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