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08
- 截止日期:2025-04-16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党校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 “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岗相适、注重需求、动态补充、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严格程序、优化流程、明确职责,确保引才工作便捷高效、规范运行。
二、引进计划
本次补充发布放宽学历条件岗位 4 个,计划引进专任教师 4 名。
具体详见《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附件 1 )。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即 2007 年 4 月 7 日(含)前出生。
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 1989 年 4 月 7 日(不含)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4 年 4 月 7 日(不含)以后出生;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79 年 4 月 7 日(不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74 年 4 月 7 日(不含)以后出生。
8.2025 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人员(含往届毕业生)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9. 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的人员;
4.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6.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 现役军人;
11. 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 年 4 月 7 日起,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中共扎赉诺尔区委员会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公开发布引才公告。
(二)网上报名。
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 “岗位序号 + 考生姓名 ”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区委党校指定邮箱, 发送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 详见《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附件 1 )。
(三)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
报名时间截止,考生停止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 报名所需材料:
( 1 )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 2 )个人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3 )职称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
( 4 )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是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 5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2 )。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的时间填写 “待就业”或“待入学”。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 6 )《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3 );
( 7 )《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4 )。
2. 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 1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引进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 2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 3 )报名时间截止,除已报名尚未审查通过人员允许补充或修改报名信息外不再接收新的报名材料。
( 4 )在整个引才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
资格审查工作由扎赉诺尔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报名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邮件信息。
2. 审查过程中,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
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
3.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结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
(五)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 30 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
加试由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
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 30 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六)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中共扎赉诺尔区委员会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1. 评估对象:
( 1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报名人数不超过 30 人的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 2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报名人数超过 30 人的岗位通过加试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的人员。
2. 评估方式及内容 :
( 1 )人岗相适评估方式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测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
试讲测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课堂教学技能、实践操作技能。
报考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 2 )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
总分 100 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试讲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 = 结构化面试成绩 ×40%+ 试讲测试成绩 ×60% 。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
如试讲测试成绩相同,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以试讲方式进行。
( 3 )评估工作由 7 名专家评委组成评估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参与人数不超过评估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由评估专家组现场打分,满分为 100 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评估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评估成绩现场公布,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评估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聘用。
评估期间,对成绩有异议的,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复核一次,确定最后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中共扎赉诺尔区委员会党校微信公众号( zqdx163 )。
2.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 1 )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2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2 );
《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3 );
《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4 );
( 3 )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复审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
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复审的理由。
(八)档案审核
1. 区委组织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 根据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 资格复审、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九)体检考察
1. 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
2. 区委党校成立 2 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 “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十)公示聘用
1. 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2. 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研究审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报请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提交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4. 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
五、引才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1.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
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2. 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1.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借调、考录至扎赉诺尔区以外。
2. 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岗前培养制度
对引进的人才组织开展初任培训。
(四)补助奖励
引进人才可享受生活安居补贴、购房补贴、奖励扶持资金等补助奖励优惠政策,具体参照《扎赉诺尔区刚性引进人才补助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扎人才字 [ 2024 ] 6 号)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回避制度
1. 报名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
2.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责任追究制度
1.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区委党校对引才工作负具体责任。
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有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应当严肃追责。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诫勉处理;
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参与评估资格;
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 引才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执行。
4. 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报名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及资格审查电话:
陈老师 :[申请查看]
王老师 :[申请查看]
于老师 :[申请查看]
咨询时间:资格审查期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本公告由扎赉诺尔区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 才 岗位目录》 [申请查看]
2. 《 2024 年扎赉诺尔区委党校放宽学历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 [申请查看]
3. 《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申请查看]
4. 《回避承诺书》 [申请查看]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委党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 4 月 7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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