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02
- 截止日期:2025-04-20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此招聘信息由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的 【 2025 年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延伸。
为助您快速、精准掌握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的招聘详情,现特别针对【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岗位信息与报考要点单独说明。
为保证您获取的招聘信息完整且准确,请同步留意总公告的变动情况
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 [2021]26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郫都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郫人社发 [2024]11 号)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名。
本次公开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引进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名额及要求
成都市郫都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区人才发展中心引进 1 名事业人员;
成都市郫都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引进 1 名事业人员;
成都市郫都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引进 3 名事业人员;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引进 1 名事业人员。
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 2025 年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申请查看]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 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 ;
8.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20 日 。
(二)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将 报名表(附件 2 )、报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身份证、获奖资料等) 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 岗位代码 + 姓名 + 学历 + 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
岗位 代码 | 单位名称 | 报名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 | 成都市郫都区人才发展中心 | 苏老师 | ||
02 |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申请查看] , 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 ||
03 | 成都市郫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黄老师 | ||
04 | 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胡老师 |
(三)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
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四、 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为 0 分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 + 面试的方式,笔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满分为 100 分。
(一)笔试
成都市郫都区人才发展中心和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引进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占 40% ;
成都市郫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引进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占 40% ;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引进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占 60% 。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含 60 分) , 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依据引进岗位名额,按笔试成绩 1:5 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 与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 ) 。
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 1:5 比例的,笔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 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岗位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入党时间及奖惩情况等。
4. 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7. 近期 1 寸免冠彩色正照 1 张。
8. 《报名表》。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等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5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本次引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 80 分(含 80 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成都市郫都区人才发展中心和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聘人员的确定:按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排序确定,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2. 成都市郫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拟聘人员的确定:按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排序确定,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3.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拟聘人员的确定:按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 )排序确定,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各引进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及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等现行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进行 1 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1 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或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1 次。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1 次。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成都市郫都区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
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如有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 [申请查看] 。
附件: 1.2025 年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申请查看]
2.2025 年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申请查看]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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