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02
- 截止日期:2025-06-30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 [2011]2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40 名(具体见《河西学院 2025 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90 年 3 月 28 日 及以后出生)。
(三) 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
其中,护理学与医疗卫生岗位可放宽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部共建高校,以及甘肃省内医学类院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为教研函 [2017]2 号中所列的 42 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为教研函 [2022]1 号中所列的 433 个学科。
(四) 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取得与岗位相符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按实际取得的资格聘用相应岗位。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有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联系人
岗位需求明细表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12:00 止;
第二阶段自 4 月 18 日 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12:00 止,均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 应聘人员通过《岗位列表》中相关二级学院联系人邮箱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 1 ) Excel 版《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 2 )相关网站查询到的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学位信息。
制作成 PDF 文档。
( 3 )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制作成 PDF 文档。
( 4 )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 PDF 文档。
以上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下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 + 专业 + 姓名,如“ [请申请后查看] 会计学张某某”。
3. 资格初审:各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报人事处复核无误后,由二级单位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电子邮件通知。
对第一阶段报名者的资格初审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前完成,第二阶段的于 7 月 1 日 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与考核
1. 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身份证原件。
( 2 )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应聘岗位。
( 3 )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核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2. 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考核前 7 天通知应聘人员。
( 1 )考核采用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 20 分钟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者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专业答辩侧重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思想、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表演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
( 2 )考核采用百分制,成绩现场公布。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 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60 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心理测评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环节的应聘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文件执行。
如有必要可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心理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察
考察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学院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情况。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 [2023]1 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评、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 5 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备案、聘用
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它相关情况说明
1. 第一阶段报名、考核结束后,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相关信息。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西学院人事处 白 老师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724
学校网址: [申请查看]
人事处网址: [申请查看]
学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环城北路 846 号
附件【 附件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xls [申请查看] 】
2025 年 3 月 2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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