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31
- 截止日期:2025-04-03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南京仲裁委员会是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仲裁机构,以公正、独立、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为当事人解决民商事争议。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南京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承担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文书核阅、仲裁员管理以及仲裁法律制度宣传等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制 外秘书助理。
一、岗位职责:在仲裁秘书的指导下,协助进行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送达、庭审及合议记录等相关事宜,为仲裁庭提供与仲裁案件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1989 年 4 月 2 日及以后出生)。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善于沟通协调。
(六)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中文打字录入快。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秘书助理岗 | 4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发布时间: 2025 年 3 月 28 日 -2025 年 4 月 3 日。
2. 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3 日(上午 9:30-11:30 ;
14:00-16:00 ,逾期不接受报名)。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 1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本人 2 寸免冠近照两张;
( 4 )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5.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189 号民防大厦 26 楼 106 室。
(二)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原件退还,复印件收纳存档。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后,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 3 个月。
2025 年 3 月 2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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