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28
- 截止日期:2025-09-30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淄博市委党校创建于 1950 年 8 月,是淄博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政法、经济、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 6 个教研部。
2022 年 10 月,淄博市委党校搬入新校区,位于淄博市大学城深圳路 2199 号,占地面积 230 亩,总建筑面积 11. 6 万平方米 ,可同时容纳 2000 人上课、 900 人就餐、 600 人住宿。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委党校有力指导下,淄博市委党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 “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 的党校初心,聚焦淄博市 “3510” 发展思路和 “ 强富美优 ” 城市愿景,推动党校内涵式高质 量发展,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辐射周边的干部培训高地、理论学术交流的区域中心、服务淄博的特色研究智库、高质高效的会议服务平台和宣传淄博讲好淄博故事的对外展示窗口。
2025 年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2 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热爱干部教育事业,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党校学科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
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 .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至少有 1 个与博士研究生专业一致(相近)或者符合交叉学科需要。
6 .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表(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
说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必须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 取得。
二、招聘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时间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17 : 00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 2025 年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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