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
根据《关于印发 〈 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 〉 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鸡冠区实际,决定为西郊乡卫生院招聘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 应往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学历应是高中起点 , 高等院校统招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 , 上午8:30-11:00和下午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申请查看]),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到鸡冠区卫生健康局509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 、学信网 (([申请查看]) 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 5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及书面承诺材料 、 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最晚在202 5 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
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与体检
2025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 以上 ,由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若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与审批
体检合格后,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备案,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四、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鸡冠区西郊乡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
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 不 合格的, 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电话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查看]
附件: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鸡冠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 28 日
附件下载: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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