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28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材料学科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并于 2011 年正式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历经多年发展,该学院已成为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设有材料科学与工 程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
目前材料学科 ESI 排名进入全球前 1.559 ‰( 2025 年 1 月)。
目前学院形成了太阳电池材料、文化遗产材料保护与工程、储能材料与器件、无机非金属光电功能材料、液晶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等特色研究方向,拥有众多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如教育部 111 引智基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为教学与科研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以双聘院士、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为核心的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员工 70 余人,专任教 师中 教授(研究员) 28 人,副教授(副研究员) 18 人,其中 98% 的教 师具有 博士学位, 74% 以上的教师有海外留学经历。
近年来,学院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基础,加强应用,发展交叉,促进联合”的方针,在研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省部级及企业横向项目 40 余项,在材料、工程、能源等领域主流期刊发表 SCI 论文 750 余篇,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特等奖 1 项、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5 项、三等奖 2 项,厅局级一等奖 7 项、二等奖 5 项,授权专利 130 余件。
二、招收条件
(一)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
(二)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含 35 周岁)。
(三)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潜力,已具有较高水平的业绩成果,且符合各流动站招聘的岗位要求。
(四)允许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招收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流动站当年招收总人数的 20% 。
三、招收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在站期限
在站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最快在站满 21 个月可申请出站。
如工作延期,延期期间薪酬待遇由所在学院、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五、待遇发展
1. 薪资待遇:根据出站考核业绩情况,年薪 15-30 万元 / 年(税前)。
获得国家经费资助的博士后,在国家经费资助基础上享受学校配套年薪支持,年薪最高可达 50 万。
学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约 5 万元 / 年(跟随政策调整)。
2. 科研支持: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 5 万元 / 理工科 10 万元。
3. 住房待遇: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按规定享受租房补贴( 1300 元 / 月,跟随政策调整)。
4. 子女入学: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5. 职称评审:到校工作满三个月可直接认定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
在站期间可参评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6. 职业发展:在站期间符合条件可申请准聘教师岗位,获聘后在站产出成果计入准聘期,准聘起始日期按入站之日起算。
准聘聘期考核通过后纳入长聘管理。
特别优秀者,可按人才引进申请留校。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向流动站提交进站申请,经流动站、学院考察后,报学校、省博管办审批,具体程序见:陕西 师范大学 博士后申请进站、办理报到程序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网址: [申请查看] )。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9 号信箱
邮编: 710119
联系人(电话):
张 老师( +86-29-[请申请后查看] )
王 老师( +86-29-[请申请后查看] )
E-mail:[申请查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 3 月 26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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