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26
- 截止日期:2025-04-01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大冶市国有企事业单位 2025 年计划引进人才 8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冶市 2025 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 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 。
二、引进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国(境)外 QS2025 年排名前 200 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共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80 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并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详见附件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国(境)外 QS2025 年排名前 200 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详见附件 3 )。
(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199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1994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人员为 2025 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本科生应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四)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
6.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
7.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 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1. 大冶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在编人员(不含垂管单位);
12. 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
引进人才(不含企业)统一安排事业编制。
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 3 个月。
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一级、八级聘任,分别享受专技十级、七级工资待遇;
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有关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
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参照落实薪酬待遇。
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津贴补贴。
引进人才在大冶市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 ( 含试用期 ) 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 19.2 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 4 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 2000 元,连续发放 3 年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 6.6 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 1 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 1000 元,连续发放 3 年;
“ 双一流 ” 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人才津贴 3.6 万元,每人每月 1000 元,连续发放 3 年。
国有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三)住房待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引进人才在城区无自住房的,可连续三年免租入住大冶市人才公寓;
博士学历学位、正高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引进人才,以及来大冶工作后获得以上学历学位、晋升以上职称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在大冶工作期间可持续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引进人才还可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冶建 [2024]12 号)享受购房待遇(以文件规定为准):引进人才为大冶市社区居民的,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 1.5 万元补贴;
农村居民,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分别给予 2.5 万元、 1.5 万元补贴;
非大冶户籍,在大冶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 2.5 万元补贴。
引进人才新婚,在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 4 万元补贴;
生育二孩、三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可叠加给予 6 万元、 12 万元奖补,每户最高奖补 12 万元。
引进人才在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给予 100% 契税补贴;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 10 万元。
已在大冶享受人才津贴补贴和住房补贴待遇的,不重复享受以上待遇。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
其子女在大冶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 “ 免试就近 ” 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 3 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报考本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除外)。
(六)其他政策。
引进人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重点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
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
五、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人事考试专栏 ” ( [申请查看] )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申请查看] 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 “ 证件资料 ” 一项中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等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咨询报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报名: 2025 年 3 月 25 日 9 : 00 至 4 月 1 日 17 : 00 。
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3 月 25 日 9:00 至 3 月 31 日 17: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4 月 1 日 17:00 ,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4 月 1 日 17 : 00 后,审查状态为 “ 不合格 ” 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 资格审查: 2025 年 3 月 25 日 9 : 00 至 4 月 2 日 17 : 00 ,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 缴费确认: 2025 年 3 月 27 日 9 : 00 至 4 月 3 日 17 : 00 。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 100 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2 日 17 : 00 至 17 : 30 改报其他岗位。
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 打印准考证: 2025 年 4 月 16 日 9 : 00 至 4 月 19 日 9 : 00 ,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申请查看]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面谈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1. 笔试
( 1 )笔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笔试科目类型为综合管理类( A 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
( 2 )笔试时间地点。
2025 年 4 月 19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设在大冶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 3 )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 ,未达到 3:1 比例的岗位,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 , 报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4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
( 5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 面试
( 1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 2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 4 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 3 )面试形式。
此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 4 )面试入围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 3:1 ,不足 3:1 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 5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
考生面试成绩达 70 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 成绩计算
( 1 )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 50% 和 50% 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 2 )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 150 分,共计 300 分 ;
面试满分为 100 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其计算公式为 : 笔试总成绩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综合应用能力》 )÷3×5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其计算公式为 :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50% 。
考生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方式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 人社部发 [2012]65 号 )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 试行 ) 〉有关内容的通知》 ( 人社部发 [2016]140 号)规定执行。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招聘组织方承担。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考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 ( 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 20 日内 ) 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社部令 35 号 ) 进行相应处理。
(三)大冶市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人事考试专栏 ” ( [申请查看] )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四)本公告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申请查看] 。
附件 : 大冶市 2025 年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引 进岗位表 [申请查看]
附件 :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 [申请查看]
附件 : QS 排名前 200 名世界大学( 2025 年版) [申请查看]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3 月 21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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