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21
- 截止日期:2025-04-30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宁波江北区气象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1 名,从事辅助专业技术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 要求年龄 28 周岁以下 (1997 年 3 月及以后出生 ) ;
3. 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预报服务岗,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气象类(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应用气象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 至 4 月 30 日 。
2. 报名办法: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请查看] (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
3.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不足 60 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
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拟聘用者公示 5 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1. 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 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申请查看]
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
2025 年 3 月 19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 2025/3/19 /art_1229105199_58964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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