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 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4名,现就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工作;
承担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承担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急性治疗、康复指导、防治及技术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的管理、人员培训、科研等任务;
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点: 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北安总院区)
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哈尔滨院区) 黑河市北安市庆华南街8号(瑜 璟 院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18号(秦皇岛分院)
详细信息可登录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申请查看]查阅。
二、招聘原则及责任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统筹人才资源,优化人才专业结构。
(二)招聘责任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 委所属公立 医院 按照规定程序,根据 工作需求面向社会自主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自主决策、自行组织、自负其责。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工作地点见附件1。
四、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五、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申请查看])及医院官方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审核地点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哈尔滨院区住院二部一楼123室人事科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审核地点2 :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3.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门户网站 ([申请查看])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以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
(4)笔试时间将在官网及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急需短缺岗位未达到比例的,经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体检程序
1.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经 用人单位 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3.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 和官方公众号 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3.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 相关待遇
医院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资标准,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严肃纪律
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用人单位 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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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2025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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